為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切實加強高新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根據市局重點工作安排,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加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著力優化監管資源利用,在積極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式進行監管的同時,著力抓實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全面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最大限度發現并消除食品經營安全風險隱患,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底線,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穩步推進食品經營行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檢查依據
《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
三、檢查范圍
高新區所有獲得食品及相關產品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和經營戶(含取得營業執照的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和取得小攤點備案登記的食品經營者,以下簡稱“食品經營者”)。
四、組織實施
(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1.組織實施部門:高新區分局食品流通監管科、執法科。食品流通監管科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單獨或機關內部聯合組織開展的食品經營“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
2.抽查時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確定。
3.抽查對象:省局規定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內的相關事項涉及的食品經營者。
4.抽查事項:根據市局及分局安排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二)日常監督檢查
1.組織實施部門:食品流通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根據食品經營企業、農產品銷售者、小攤點經營者等不同情況分類,兩個檢查組根據轄區實際情況自行編制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
2.檢查時間:按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規定時間執行。
3.檢查對象:省、市局規定本級已組織開展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之外的全部食品經營者
4.檢查事項:《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規定的經營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經營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三)專項監督檢查
1.組織實施部門:食品流通監管科。
2.檢查時間:按照上級工作部署指定時間,或根據本級掌握相關風險信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時間。
3.檢查對象:根據專項監督檢查事項,確定獲證企業范圍(如:酒類、食鹽、嬰幼兒配方乳粉、食用油、學生奶等)。
4.檢查事項:根據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實施的原因和背景等,確定具體檢查事項,主要包括:標簽標注是否規范、經營資質是否合法、產品來源是否正規、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是否齊全、是否經營“兩超一非”產品以及其它可能影響食品經營安全或侵害消費者利益的突出問題(如:傍名牌、侵犯商標注冊權等)。
五、有關要求
(一)檢查結果及時上傳。監督檢查結果、處置措施和獲證企業整改情況,應當據實詳細記錄,及時記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在檢查完成后一周內錄入上傳至《河北省食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管理系統》。
(二)發現問題依法處置。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視情況依法采取限期改正、責令停止經營、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立案調查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依法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不屬于本科室職能范圍的,發現問題線索同時移交相關科室進行處置;對市局移交的在雙隨機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線索依法進行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必須移送公安機關。
(三)嚴格落實信息公開。日常監督檢查應當在檢查結束后 2 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按規定張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其它形式檢查,應堅持“誰執法、誰公示”原則,通過適當形式和渠道向社會公開。